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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卫[2008]33号

龙岩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级政府部门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集的信息系统系本级卫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目录更新

为了保证本目录和政府公开信息的一致性,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提供准确查询,本目录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四、目录索引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级政府部门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信息系统建立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索引。

格式

索引号 名 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数据结构

数据项名
索引号
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字段类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字符型
日期型
字符型
文字类别
字符
汉字
汉字
汉字
日期型
汉字
字段长度(字节)
23
120
40
300
8
100

目录代码(一级代码):

01机构职能

1.1机构设置

1.1.1单位简介

1.1.2领导班子

1.1.3科室职能

1.2办事程序

1.2.1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2.2健康证办理程序

1.3办事指南

1.3.1医疗机构目录

1.3.2卫生许可目录

1.3.3职业病监测目录

1.3.4预防接种门诊查询

1.3.5医疗价格查询

1.3.6医师资格查询

1.3.7注册护士查询

1.3.8职称考试查询

02政策法规

2.1国家法律法规

2.2地方法规规章

2.3部门规章

2.4省厅规范性文件

2.5本局规范性文件

2.6相关政策

03规划计划

3.1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3.2专项规划计划

04统计信息

4.1卫生发展指数

4.1.1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4.1.2婴儿死亡率

4.1.3孕产妇死亡率

4.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

4.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4.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05财政预算决算

5.1卫生财政预算报告

5.2卫生财政决算报告

06行政收费

6.1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6.2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

6.3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07政府集中采购

7.1政府采购项目

7.2政府采购政策

7.3政府采购实施公告

08行政许可

8.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许可

8.2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8.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8.4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8.5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8.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核发

8.7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8.8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批

8.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8.10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8.1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8.12外籍医生来华短期行医执业许可

09重大建设项目

9.1卫生重大项目立项、批准

9.2卫生重大项目实施情况

9.3重大建设项目招标公示

10卫生专题

10.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0.3.2社区卫生服务

10.3.3控制医药费用

10.3.4医院管理年专题

10.3.5平安医院建设专题

10.3.6治理商业贿赂

10.3.7党建与文明

10.3.8行风评议

10.3.9效能建设

11卫生应急

11.1卫生应急预案

11.2突发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信息

11.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对情况

12卫生法制监督

12.1公共卫生监督

12.2医疗机构监督

25工作动态(卫生业务)

25.1综合事务

25.2人事教育

25.3医政管理

25.4中医中药

25.5基层卫生

25.6妇幼保健

25.7疾病控制

25.8计划财务

25.9爱国卫生

30其它信息

30.1公示公告

30.2公文信息

30.2.1本局发文

30.2.2上级文件

30.3卫生新闻

30.3.1头条内容

30.3.2最新文章

30.3.3图片新闻

30.3.4闽西卫生信息

30.4局长信箱

 

龙卫[2008]34号

龙岩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龙岩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龙岩市卫生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岩卫生信息网”上查阅《指南》。

    龙岩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龙岩市卫生局各科(室)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龙岩市卫生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01机构职能

02政策法规

03规划计划

04统计信息

05财政预算决算

06行政收费

07政府集中采购

08行政许可

09重大建设项目

10卫生专题

11卫生应急

12卫生法制监督

25工作动态(卫生业务)

30其它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龙岩市卫生局编制的《龙岩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在“福建省龙岩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开龙岩市卫生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网址为http://www.lyswsj.gov.cn

2.通过龙岩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卫生信息。

3.通过龙岩市卫生新闻发布会(通报会)以及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卫生信息。

4.在龙岩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通过相应的设施、设备主动公开政府卫生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录“福建省龙岩市卫生局”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搜索查找。

2.通过龙岩市卫生新闻发布会(通报会)以及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获取政府公开卫生信息;也可在龙岩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政府公开卫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应通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龙岩市卫生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龙岩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7-2321554

传真号码:0597-2321911

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18号龙岩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364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建省龙岩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送交受理机构。

2.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龙岩市卫生局”网站,填写并递交电子版《龙岩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卫生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相关科(室)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其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福建省龙岩市卫生局”网站上流程图。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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